关于实施CNAS-CC121:2013《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》的通知
2013年7月1日认可委发布实施了CNAS-CC121:2013《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》,该规范的实施过渡期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8月14日,要求各认证机构必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满足CNAS-CC121:2013《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》的规定。
该规范对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、认证评定人员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需重新对相关人员能力进行评定确认,具备能力后方可实施相关审核、认证评定等工作,公司目前已着手实施该项工作。
北京恒标质量认证有限公司
2013.7.5